发落(第2/2 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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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。她们最怕的不过是被人发卖了,如今虽是被送走,但能返还周府与亲人团聚倒不是什么坏事。
春浓闻言,原来提着的心总算落下了,此时眼泪不禁又掉了下来,哽咽道:“奴婢谢过奶奶恩典,奴婢回到周府定会尽心侍候夫人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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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关于奴仆】
之前看过关于古人是否可以打杀﹑发卖奴婢的讨论。其实这得视乎在哪一个年代。一般小说为了加强剧情张力,或者一些刻板印象使然,奴仆大多没有什么人身自由。这比较接近唐代奴仆的处境。虽然唐朝民风开放,女性社会地位较高,可唐朝同时也是特别注重社会阶级的一个时代。而这些也和当时的政治环境有关。唐朝仕族势大,作为既得利益者以及社会决策者,他们当然会尽可能保护自己的利益。因此唐朝是有“贱藉”存在的,他们仅为主人的财产,没有人身自由。唐代虽然有律例禁止主人打杀奴婢,但奴婢伤主是死刑,而主人杀奴婢则处以杖刑或服役。虽然法律是客观存在,可执法能不能确实进行又是另一个问题。
及至宋朝,行君主中央集权,有意眨抑仕族。这个时候的奴仆不再是“贱民”,他们之于主子成了一种合约性的雇佣关系。
这文里的奴仆设定比较接近于前者。我个人觉得春浓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。身于一个社会地位流动性极低的时代,婚姻是少数可以改变这种社会地位的手段之一。再者她原来的身份就是妾侍的备选,而韩叁的条件本就优秀,在诸多条件加成之下,她对韩光霁动心并不是完全无理的。当然我也能理解在第叁视角里,很容易把她看成一个“反派”。我只是觉得春浓的思想是那个社会意识生成的产物,她并不是一个绝对意义上的“坏人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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